各位同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体育场地的管理,在保证体育教学、代表队训练以及竞赛正常有序开展的基础上,更好地满足广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需求,促进学校体育场地的合理有效利用和学生群众性体育运动的持续健康发展,接学校有关部门通知,特对本学期学生借用体育场地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适用范围
由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及有关单位于周末8:00—18:00间组织的学生体育活动。
二、场地情况
由于学校统一安排,本学期可借用的体育场地为一体北操场(共1个)。
三、借用方法
1.时间:当周周五14:30—17:00可借下一周体育场地;
2.流程:
(1)准备并出示介绍信,在相应时间段到学生课外活动指导中心文化体育部(新太阳学生中心104室)填写“体育场地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两联,由负责老师给出审核意见,需签名并加盖学生课外活动指导中心公章;
(2)在得到审核意见后,于同一时间段,持申请表到体育教研部资源开发办公室(五四羽毛球馆东侧)办理批复手续。批复后,第一联留存在资源开发办公室备案;第二联由申请单位保存,并于使用场地时交给相应场地值班人员。
四、注意事项
1.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以及班级、团支部等借用体育场地,须持有院系团委书记签字盖章的介绍信,否则不予办理;
2.社团借用体育场地,须持有学生课外活动指导中心学生团体部开具的介绍信,否则不予办理;
3.外国留学生借用体育场地,须持有学校国际合作部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意见,否则不予办理;
4.学生个人邀请校外人士开展体育活动,原则上不予办理;有关单位邀请校外人士与我校学生开展体育活动,须提供被邀请方详细信息并审批通过后,由场地管理部门收取一定的场地维护费;
5.若申请开展的体育活动有赞助商支持等经费来源,则场地管理部门需要收取一定的场地维护费,并需要提前一周向文化体育部提交活动方案;
6.可批准的场地使用时间仅限每周周六、周日两天的相应时间段,工作日不予批准,节假日不予批准。
五、说明
1.借用18:00后的体育场地,须直接到体育教研部资源开发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2.“北大杯”、“新生杯”体育赛事所用足球场地主要集中在一体北操场,由于场地有限,为保证赛事的顺利进行,赛事期间暂停体育场地借用;
3.由于本学期课程安排及训练有所变动,可借用体育场地的时间安排顺势调整,具体情况请参考附件。
六、咨询电话
体育教研部资源开发办公室62753512
学生课外活动指导中心文化体育部 62753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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