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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本科学生拔尖人才国际交流计划方案(修订稿)

  日期:2017-11-13    

2017.11.2

 为开拓我院本科学生国际化视野、提升国际交流能力和科研创新水平,激发学生对地球与空间科学的兴趣,学院决定提高对本科教学的资助强度,出资设立专项经费,鼓励优秀本科学生出国(出境)学习和交流。具体方案如下:

 1. 资助学术优秀的本科学生出国(出境)交流:在读本科学生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和1篇以上SCI论文(国内只包括《中国科学》和《科学通报》英文版)并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发表口头报告(须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学院将利用专项经费及本科生拔尖人才经费,给予出国开会正常开销(路费、注册费)报销的资助方式,并列入学院大额奖学金候选人名单。

2. 资助低年级本科学生出国(出境)交流:一年级本科生在第一学年结束后,即在该年级内选拔不超过25名的学生,资助出国(出境)学习和国际交流。具体流程如下:

1)选拔原则:学生自愿申请、学院审核、择优录取。

2)选拔对象:入学一学年后选择地空学院相关专业继续研读的本科学生。

3)选拔标准:以专业核心课程和限选课程为主要考核依据(课程目录见附件),全校公共必修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成绩为参考,有不及格者不予考虑。

4)自荐时间:第二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学生自愿报名。

5)结果公示:第二学期期中考试结束后10天内确定并公布选拔学生名单。

6)出行方式:按照各专业进行分组,每组由至少两名老师带队。

7)出行时间:建议在第二学年的秋季学期和其后的寒假内完成。

8)出行地点:由带队老师和学院商定。

9)资助强度:采用定额补贴的方式,16000/人;时间不超过10天。

3. 资助中高年级本科生出国(出境)交流:从确认继续在地空学院研读博士学位的本科三年级学生中,选拔5名候选人,资助出国(出境)学习和国际交流。具体流程如下:

1)选拔原则:学生自愿申请、学院审核、择优录取。

2)选拔对象:即将完成本科三年的学习,并且选择继续在地空学院研读博士学位的本科学生。

3)选拔标准:以专业核心课程和限选课程为主要考核依据(课程目录见附件),全校公共必修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成绩为参考,有不及格者不予考虑。

4)自荐时间:三年级春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学生自愿报名。

5)结果公示:三年级春季学期期中考试结束后10天内确定并公布选拔学生名单。

6)出行方式:按照各专业进行分组,与第二项中的低年级本科生共同出行,每组由至少两名老师带队。

7)出行时间:建议在第二学年的秋季学期和其后的寒假内完成。

8)出行地点:由带队老师和学院商定。

9)资助强度:采用定额补贴的方式,16000/人;时间不超过10天。

4. 此计划之第1项自20169月开始执行;第2项从2016级本科学生开始试行;第3项从2015级本科学生开始试行。

注:自修订稿适用起,征求意见稿自动作废。

 

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