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及优化毕业生就业派遣流程,现对毕业生更改毕业去向流程进一步明确说明:
1.更改毕业去向指的是毕业生就业形式及毕业去向的变更,以单位名称是否变化为判断依据,不包括除单位名称外的个别信息填写错误订正的情况。
2.所有涉及到就业形式及毕业去向的变更,首先需要由学生本人在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中的“毕业去向更改/违约”页面提出申请,再由院系在“流程审核-毕业去向修改审核”页面中进行审核。原就业形式为“已保研”或“已签就业协议”的,需在系统中生成打印《更改毕业去向申请表》(如图所示),并准备其他证明材料(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见附件列表)。
3.已签订三方协议的毕业生办理解约,需将上述材料准备完整并签字盖章,之后交由院系审核并妥善保存;每年3月中旬,就业中心开始受理解约申请,办理周期为两周。
4.新就业形式为“签三方协议”的毕业生,新三方协议由就业中心统一发放,并录入新三方协议书编号。
5.因个别信息填写错误需要换发新三方协议的,由学生本人在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中的 “就业协议书申领”页面中点击“填写错误”,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学院在“流程审核-就业协议书补办/更替”页面中进行审核,院系务必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后由校就业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院系负责收回原三方协议、发放新三方协议并锁定新三方协议编号。
请各单位严格执行更改毕业去向审批,规范毕业手续办理流程,维护学生、用人单位及学校的各项权益。
联系人:刘琪 联系电话:62751275
学院联系人:许酌 联系电话:62755284
北京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
附:
原就业形式 | 新就业形式 | 所需材料 |
签就业协议 | 签就业协议 | 原单位解约函、原三方协议、新单位接收函、个人情况说明 |
签劳动合同 | 原单位解约函、原三方协议、新单位接收函 | |
单位用人证明 | 原单位解约函、原三方协议、新单位接收函 | |
出国工作 | 原单位解约函、原三方协议、新单位接收函 | |
自主创业 | 原单位解约函、原三方协议、自主创业证明 | |
自由职业 | 原单位解约函、原三方协议、自由职业证明 | |
升学 | 原单位解约函、原三方协议、录取通知书 | |
保研
| 签就业协议 | 退保研或保研未成行证明、新单位接收函 |
签劳动合同 | 退保研或保研未成行证明、新单位接收函 | |
单位用人证明 | 退保研或保研未成行证明、新单位接收函 | |
出国工作 | 退保研或保研未成行证明、新单位接收函 | |
自主创业 | 退保研或保研未成行证明、自主创业证明 | |
自由职业 | 退保研或保研未成行证明、自由职业证明 | |
升学 | 退保研或保研未成行证明、录取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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