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建设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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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的通知

  日期:2015-07-08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和推进研究生教学用书的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和倡导教师运用慕课相关资源和现代教育技术,改进校内课堂教学,学校每年投入一定的经费,用于研究生课程建设。请各院系认真规划,精心组织,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积极进行教学方法和内容的改革与探索,以适应新的教学改革要求和人才培养需要。现就2015年度校本部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立项要求

  1. 需要加强建设的研究生学位基础课程;

  2. 有利于跨学科与交叉学科人才培养的研究生课程;

  3. 反映学科前沿,有利于提升研究生学术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课程;

  4. 面向留学生开设的英文项目专业基础课程;

  5. 慕课课程:计学分、校内有开设的课程;

  6. 慕课课程:不计学分、面向校外、校内不开设的课程。

  二、立项总数与经费支持

  学校采取立项方式对重要课程的改革、建设予以资助,第1、2、3类课程的资助额度为每门课程2万元,第4类课程的资助额度为每门课程5万元,针对第5、6类课程(慕课课程),学校将按照《北京大学慕课运行管理条例(试行)》规定,对批准开设的慕课予以经费和津贴的支持。

  请每个院(系、所、中心)对前四类课程按优先建设的顺序排列后申报。

  三、申请和审批程序

  1.请各院系将本通知向全体教师公布,做好组织工作。

  2.请前4类课程的主持人(或主讲教师)从研究生院网页[培养过程]模块“课程建设与评估”栏目下载《北京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申请表》,并认真填写,下载地址为:http://grs.pku.edu.cn/pygc/kcjsypg/

  请第5类课程的主持人下载附件中的《研究生网络开放课程申请表》,第6类课程下载附件中的《网络开放课程申请表》,并认真填写。

  3.请学院(系、所、中心)主管研究生教学的领导负责对本单位申请研究生课程建设立项的材料进行初审,结合本院(系、所、中心)的研究生教学整体安排和需求,以及申请人的情况,签署具体意见。立项申请材料请各单位于5月15日前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新太阳学生中心419),过期恕不受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reatwall@pku.edu.cn

  4.研究生院根据各院(系、所、中心)上报材料,并结合学校各院(系、所、中心)学科的整体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立项及资助情况将于2015年6月公布。

  四、管理办法

  1. 前4类课程的项目建设时间为2年,即从2015年7月起至2017年7月止。2015年6月,研究生院将拨付60%经费至项目负责人名下。2016年6月,对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须向院(系、所、中心)和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提交项目进展情况报告,研究生院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拨付其余40%经费。2017年7月,项目申请人应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提交项目完成报告,并向学校项目验收评审会报告。

  第5类课程应以校内已经开设的课程为基础,不应影响校内课堂学时,面向在校研究生开放。第6类课程不在校内开课,面向全球学习者开放。在慕课建设领导小组及专家组对课程准备情况进行上线审查后,根据老师的准备情况决定开课时间。

  2. 凡未按计划进行课程建设、不按时做中期报告、无法按期上线的课程,将被视为停止此项计划,相关部门将停拨经费,并检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3. 课程上网和评估。凡学校资助建设的课程,要将相关的教师队伍、教学大纲、教学内容、课件、习题、教材及参考书等通过校园网或慕课平台对全校师生和校外学习者开放,并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凡学校资助建设的校内课程,开课学期应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课程评估。

  4. 对于成果突出的项目,学校将在经费方面给予滚动支持。

  五、经费使用要求

  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可使用范围包括:资料费(包括复印,购置图书、文献、报刊及教学用品)、计算机使用费、印刷补助费、教学研讨及国内调研差旅费、成果鉴定费等。

  慕课课程的经费和津贴的使用,以《北京大学慕课运行管理条例(试行)》中的相关内容以及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的规定为准。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