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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2019年博士招生的说明

  日期:2018-10-12    

  地球与空间学院2019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将试行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申请人须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我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确定是否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申请人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符合北京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报名资格中对学位的其它要求;

  3、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较强的创新意识、科研能力以及良好的英语水平;

  4、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二、报名、报名材料接收时间

  我院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5日12:00至12月7日12:00,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网上申请。

  报名材料接收时间:我院接收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17:00。

  三、提交报名材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按照招生简章、报名公告和我院招生说明的要求在学院规定期限内向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

  1、北京大学 2019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请在报考院系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北京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5、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包括硕士阶段指导教师)的推荐信(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三年内(2015年12月-2019年1月)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年内的英语成绩证明材料(至少达到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1)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合格标准:60分以上(2019年1月,我校将继续举行“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具体安排见学校相关通知);
      
(2)TOEFL成绩90分以上;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
       (4)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八级成绩合格;
       (5) 雅思(A类)成绩6.5分以上;
       (6)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仅此项有效期延长至2013年12月-2019年1月)。

      其它语种申请人只包括学校规定的法语、德语、俄语和日语。请事先咨询拟报考专业有关小语种事宜。要求需达到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提供三年内(2015年12月-2019年1月)国家级语言考试合格证明(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评估和认可;
        (2)参加北京大学2019年1月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小语种考试(合格标准另定,该成绩仅当次有效)。

  9、申请全日制不转档攻读博士学位者(不包括联合培养博士生),必须同时提交1篇已发表的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英文SCI文章;

  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一经发现申请者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四、选拔方式

  1、初审

  我院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根据初审结果,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

  2、复试

  各专业/二级学科招生专家组对进入复试的申请者的科学素养和专业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笔试)与综合能力考查(面试)两个环节,对申请者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外语水平,以及申请人分析、解决问题以及进行创新的综合能力等进行考察。笔试分数与面试分数所占权重,由各专业/学科确定,并在网上公布。复试时间一般在三月下旬。

  (1)以专业/二级学科为单位进行专业能力笔试

  各专业/二级学科自行命题,并组织考试和阅卷。考生按报考专业答题。笔试试卷为百分制,总分达60分为合格。

  (2)以专业/二级学科为单位进行综合能力面试

  重点考察申请人的科研素养、专业基础、创新能力、发展潜力及协作精神等。每位申请人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申请人须向各专业/学科招生专家组作报告(建议10-15分钟),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面试评分为百分制,总分达60分为合格。

  (3)笔试、面试任何一门不合格不予录取。对于合格考生,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1、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各系(所)提供的申请者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确定拟录取人选;

  2、拟录取人选报研究生院批准,批准后在学院主页上公示十个工作日。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机制

  学院招生强调招生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院系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确保招生过程的严肃性,同时体现择优录取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招生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需要通过正常的和公开的程序处理。学院研究生招生严格按照集体决策的原则执行,以专业为单位进行统一面试,任何人都必须依据有关的规定和程序履行招生工作的相关责任、严格按照招生的程序和办法执行。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招生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七、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

  3、寄送材料地址:北京大学逸夫2楼3204   聂老师收   电话:62767115(请务必选择EMS、顺丰进行材料邮寄)。

  本招生说明由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

                                                                                                                                             2018年10月12日